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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民政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3本文来源: 人事科

凉山州民政局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

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研究,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聘的公告等相关事宜均在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门户网上发布、通知。网址:http://www.lszwyy.cn/)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

(一)具体条件见岗位表,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考核聘用岗位学历、专业、职称等要求

6报考人年龄、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时间点,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2021年8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院校处分的;

5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双选会现场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1、填写《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毕业的考生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考察时需审查学历档案,进行聘任审核时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0年度秋季双选会召开期间。

报名地点:相关医学院校双选会会场。

(二)初审

采用面谈、直接考察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测评。

(三)资格复审

签订协议后,考生需于2021年8月1日前来院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全部档案等。报到后,医院对考生专业技能进行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其中任一意环节发现不符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专业技能进行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名额等额进行体检,体检由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负责组织。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3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4、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凉山州民政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调离所聘单位,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带聘用通知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考核、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与回避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程在州民政局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161084(凉山州民政局人事科)

0834-2193838(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34-3224057(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组)

附件:凉山州第五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凉山州民政局

2020年11月3日